关于召开全省老年教育宣传工作会议的意见
 
 


校领导:

近年来,省委领导姜大明、刘伟同志就办好《老年教育》杂志,充分发挥刊物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省委领导同志的关心下,在省委老干部局的重视和各市委老干部局、老年大学的支持下,《老年教育》杂志的办刊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特别是2001年《老年教育》杂志社社委会重新调整充实后,对办刊和发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学刊用刊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了表彰先进,加强老年教育事业的宣传工作,拟于今年9月17日在济南召开全省老年教育宣传工作会议,对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具体意见如下。

一、表彰范围:全省县以上对老年教育宣传工作比较重视,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老年教育》学刊用刊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老干部局、老年大学。具体条件:1、认真抓好全市老年教育宣传报道工作,《老年教育》发行量达到或接近4000份,或发行量基本接近全市离休干部总数的市级老干部局;发行量超过1500份的大企业;2、认真组织学员学刊用刊,学员达到人手一份《老年教育》杂志的市地级老年大学;3、《老年教育》发行量达到500份以上,或经济状况较差、发行量达到400份以上的县市区老干部局(名单附后)。

二、表彰方式:以省委老干部局、省老年大学协会的名义,发表彰通报,并授予先进单位铜质奖牌(样式附后)。

三、参加会议人员:《老年教育》杂志社编委会(原社委会)领导成员、受表彰单位代表,约50人。

四、议程安排:1、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山东老年大学校长张传堂讲话;2、山东老年大学副校长、《老年教育》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刘俊奇汇报办刊工作。3、山东老年大学副校长冯京义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4、颁奖;5、拟分两路组织与参会人员赴外地参观考察。

五、会议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

六、会议筹备工作:校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的筹备,包括奖牌的联系制作;《老年教育》杂志社负责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七、费用:参会人员交住宿费,纪念品由《老年教育》杂志社准备,每人按200元标准;外出考察费用原则上由参会人员自交,杂志社适当给予补贴。
以上意见当否,请审批。

 

《老年教育》杂志社

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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