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省级示范校建设 促老年教育更好发展
 
江西老年大学

江西的老年教育事业起步于1985年。 20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全省由老干部工作部门创办管理的老年大学(学校)目前已有634所,其中省校1所、设区市校11所,县区市校84所,乡镇社区校521所,企业部门校17所,已基本形成省、 市、县、乡镇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在校学员约4万人次,累计毕业人次达25万余人次,取得了较显著的办学成果和广泛的社会效应。但我省的老年大学普遍存在规模较小、办学条件较差、经费不足、机构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进程,老年教育的重要性和作用日益凸显,老年教育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1年6月,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培育和树立一批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制度较全、颇具规模的规范化老年大学示范校”。2001年底我省首次提出建设老年大学示范校,把建设示范性老年大学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老年教育向更高目标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学习需求的重要举措。
通过近三年来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示范校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条件特别是硬件设施有较大改善,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从我们的实践来看,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学习传达上级精神,提出示范校建设。在中组部等五部委联合下文后,全省老年教育工作部门和各级老年大学(学校)立即组织学习,开展研讨。2002年10月省委老干部局提出“要按照中组部的要求,培育和树立一批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制度较全、颇具规模的规范化老年大学示范校”。各级老年大学按上级的要求,将工作重点转向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2.调查研究、制订省级老年大学示范校创建工作办法。 在2002年10月省委老干部局提出“尽快出台江西省老年大学(学校)评估方案”后,2003年-2004年两年间,我校在结合全省老年大学发展现状和实际情况、总结20年来办学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征求市、县级老年大学(学校)的意见,通过反复修改,制订了《创建江西省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试行办法》,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委老干部局审批。《办法》的制订,使全省创建示范校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

3.动员部署,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005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创建江西省老年大学示范校(学校)试行办法》的通知。同年6月,省委老干部局、省老年大学协会召开省老年大学协会第一次理事会暨老年教育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创建示范校工作。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肖春云在讲话中指出:“创建工作重在‘创’与‘建’,要在‘规’字上多做文章”。并提出了“一要规范,即学校实行规范化管理;二要规模,即学校要有一定的办学规模;三是要规格,即学校的软件、硬件都要上台阶,软件从严,硬件从实;四是要规约,即学校工作人员要‘约法三章’,创一流工作水平”的具体要求。

我校充分发挥了对全省老年大学业务指导的职能,动员各级老年大学在老干部工作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创建省级示范校的宣传工作。各校在校内校外,采取印发文件材料、向领导汇报、组织学习、编印校刊、办好板报、向省市报纸、广播、电视台投稿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了创建省级示范校的目的意义、示范校的标准要求,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到创建示范校工作中去。并对照文件制订了本校的创建工作规划,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在全省普遍开展起来,并一步一步走向深入。

4、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细则。经过一年多的创建工作,有的学校已基本达到示范校要求。 省委老干部局于2006年4月召开了江西省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考核评审工作会议,就考评工作进行了研讨,同年6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江西省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省级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考核评审工作小组, 对考核评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省考评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评审工作细则、建立评委名单库,并深入到申报校进行具体指导,帮助。

5、周密安排,组织考评。省考评小组收到经过设区市委老干部局审核后的申请报告后,在评委名单库随机抽调评委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校进行考评。评审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采取查(查证件、批文、报表等)、看(看各项规章制度、教案、教学成果展、汇报演出、教学设施、校容校貌等)、听(听汇报、随机听课、听学员反映)、谈(召开各种座谈会)等方式,对申报校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到今年7月止,全省已有8所老年大学(其中设区市校5所、企业校2所、部门校1所)申报并通过了省级示范校考评小组的考核评审,被授予“省级示范校”的称号。还有不少学校正在抓紧时机,做好工作,打算在近期申报“省级示范校”。

从全省的情况看,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在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工作扎实,也总结了一些初步的经验。从已通过考评的8所学校和一些创建工作抓得比较好的学校情况来看,创建省级示范校的成效是比较显著的,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通过创建省级示范校,进一步宣传了老年教育,提高了人们对老年大学的认识,扩大了老年大学的社会影响。在创建工作的学习宣传阶段,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地宣传了老年教育,宣传了老年大学这一改革开放中产生的新生事物。在考核评审阶段,各申报学校在学校、在评审组住地、在会场都有横幅、标语,迎接考评。评审组所到之地,当地和部门领导亲自出席考评有关活动,电视和广播有节目,报纸上有报道,极大地扩大了老年大学的社会影响,提高了人们对老年大学的认识,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的认识。

二是通过创建省级示范校,进一步加强了老年大学的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为老年大学的巩固发展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在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和考核评审工作中,由于坚持了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严格按省级示范校的标准要求进行评分,特别是对办学场所、办学经费、办学人员、办学规模四个方面严格按示范校的标准进行衡量。这就促使各地在创建示范校工作中十分重视老年大学的基础建设,从已经被评上示范校的五所市级老年大学的四个方面分析,与04年相比,校舍由7859平方增加到12715平方、财政拨款由76万增加到175万、在职人员由23人增加到32人、在校学员由2573人增加到5210人。各校还增加和改善了教学设备和设施,从而为老年大学不断巩固提高和又好又快地发展,从校舍、经费、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提供了可靠保证。

三是通过创建省级示范校,进一步加强了老年大学的规范化建设。所谓软件从严,就是老年大学的自身建设要从严要求,因为学校如何坚持办学方向和宗旨,学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学校的规章制度建设和教学的科学管理,师资建设,教材规范等都是学校领导和师生员工应该做、而且要做得更好的事情。通过创建省级示范校,各校在规范化管理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修订完善了各类文书档案,建立了档案室。使得各项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基本上达到了2001年6月中组部等五部委通知提出的培育和树立一批“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制度较全,颇具规模的规范化的老年大学示范校”的要求,也基本达到了中组部关于做好老年大学工作要“把校舍建设好,课程设置好,师资配备好,教材规范好”的要求,为不断提高老年大学的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四是通过创建省级示范校,进一步调动了学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通过省级示范校的创建和考核评审,进一步展示了老年大学的办学成果和广大学员的精神风貌,大大地激发了老年人老有所学的积极性,也增强了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了老年大学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扩大了老年大学在社会上的影响。

五是推动了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和基层老年大学的发展。在示范校评审中,我们将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和帮助基层老年大学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各地普遍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写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论文和出台了一些帮助基层老年大学办学的具体措施,使得示范校对推动我省老年大学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通过创建和评审工作给了我们许多启示,也总结了一些初步的经验。从8所已通过考评的学校情况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点体会: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和社会支持,提高认识,是创建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强有力的学校领导班子和优秀的教工队伍是创建工作的坚实基础;三是找准并抓住主要矛盾,抓好硬件建设是创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四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是创建工作的关键措施;五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六是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加强校际交流和帮助基层办学,是创建工作的有效方法;七是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公平公正是考评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省创建老年大学省级示范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对我省的老年大学建设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发展还是不平衡,我们的标准还是很低,与兄弟省市相比差距很大。但我们相信,随着江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通过不断努力,我省的老年教育事业一定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2007年9月

返回